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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#我为群众办实事#查获约300公斤烟 花 爆竹!西南街道严抓非法从事烟花 爆竹经营 行为

    2023/01/12 10:40:35 发布656780 浏览0 回复0 点赞
小鱼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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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即将到来

每逢春节,燃放烟花 爆竹

已成为人们欢庆佳节的重要活动

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

过上一个平安、祥和的新春佳节

西南街道对辖区内非 法售 卖烟花 爆竹

开展专项检查行动


1月5日晚,西南街道应急管理办联同西南派 出所开展烟花 爆竹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。本次行动共查获5台涉嫌无证销售烟花的私家车,5名涉嫌违法人员及其车辆已带回派 出所依法处理。经现场清点,本次查处的烟 花总重量约为300公斤,药量超32千克。西南派出所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,经查,该行为违 反了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三十条:违反国 家规定,制造、买卖、储存、运输、邮寄、携带、使用、提供、处置爆 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。派出 所依法对5名违法人员处以行政拘留2天的行政处罚



1月6日-9日,西南应急管理办分别在青岐村委会青岐墟、江根市场、五顶岗市场、江根市场、洲边市场开展烟花 爆竹专项行动。检查过程中,直返人员检获少量爆竹、烟花制品,随后执法人员依法没收爆 竹并对摊主进行教育,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有关法律法规,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 限放政策,维护社会公共安全,有效减少燃放烟花 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。


接下来,检查人员紧盯重点区域、重点时段,开展重点巡逻,对重点区域进行全覆盖、拉网式检查,及时发现和制止烟花 爆竹违法销售行为,消除安全隐患,严厉打击查处非法储存、销售、运输烟花爆 竹的违法违规行为。




相关法律条例


非法生产、销售、储存烟花爆竹,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可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三十条规定 “违反国 家 规定,制造、买卖、储存、运输、邮寄、携带、使用、提供、处置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”,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。构成 犯罪的,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。


对于非法生产、销售、储存以烟火 药或者黑 火药为原料的烟花 爆竹(包括成品、半成品、引线等),其中烟 火药或者黑 火药的数量达到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、买卖、运输枪 支、弹 药、爆炸 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以下简称《解释》)规定标准的,依照《刑法》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,以非法 制造、买 卖、储存爆 炸物罪追究刑事责任


非法生产、销售 烟 花 爆竹及相关行为涉及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,构成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或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罪的,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、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;非法生产、经营烟 花 爆竹及相关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,依照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

第三十六条规定  对未经许可生产、经营烟花 爆竹制品,或者向未取得烟花 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 火药、烟 火药、引火 线的,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、经营活动,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,并没收非法生产、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。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 花 爆竹的,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,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,并没收非法运 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


非法 生产、经营、运输 烟 花爆竹,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根据《烟花 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(零售)许可证,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。与此同时,烟花 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,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,还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。


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

第十七条 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 

(一)具有企业法人条件; 

(二)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、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; 

(三)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;

(四)有保管员、仓库守护员;

(五)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;

(六)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、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,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、设备; 

(七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第十八条 烟花 爆竹零售经营者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;

(二)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,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;

(三)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,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;

(四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


来源:西南街道应急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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